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施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8年05月05日 12:37浏览数: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字〔2018〕3号

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省委《关于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团省委、学校党委意见和我校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团十八大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励志勤学,敏于求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二、名额分配

按照团省委《团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配表》,我院团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2名,应为年龄2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代表。

三、代表产生程序

我院团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差额选举并行进行。具体产生程序如下:

1.4月8日至4月10日,各基层团支部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召开团员大会投票推荐人选,根据多数团员意见确定代表推荐人选2名。

2.4月11日,各基层团支部召开由团支部书记、班委和团员代表参加的全委扩大会议,综合多数团员意见,集体研究遴选并最终确定代表推荐人选2名。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团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强化主体责任,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2.发扬民主,严肃纪律。在推荐提名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团内民主程序,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推荐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风清气正。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基层团支部要广泛进行组织发动,要注重宣传团十八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教育团员、团干部正确对待选举工作,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

4.把握时间,统筹推进。各基层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各项任务时间节点要求,统筹推进选举工作。4月10日完成团员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模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信息统计汇总表,并请于4月10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三份材料交至组织部年级部长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xxyzzb2018@163.com

附件:

1.XX团支部(单位)团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遴选情况报告(模板)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信息统计汇总表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票(模板)

5.关于向各直属基层团组织征求团的十八大代表差额候选人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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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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