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2年02月22日 09:38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推动全省高校聚焦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的界定

本次教学成果应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学校各部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代表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的风向标、指挥棒和信号灯,能在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奖励能够针对新时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符合上述规定,并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可以申报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制定方案的时间),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评出一等奖35项,其中本科教育(含继续教育)23项、研究生教育10项和独立学院本科教育2项,一等奖推荐参评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出二等奖若干。各相关单位申报时应统筹考虑各申报类型。

2.申请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人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为人师表。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3.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应与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一致。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经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提出申请,由成果的主持单位负责申报。

4.参与评奖的成果一般应是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研究成果,或是学校(院)、专业、一线教师多年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已取得较大影响的实践成果。独立学院的成果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5.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已申报其他类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6.各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立场坚定、师德表现过硬。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7.省教育厅将在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特等奖和一等奖当中,择优推荐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请相关第十二届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单位和获奖者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实和完善成果。

三、材料的填报

1.成果完成人须填报递交:

(1)《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附件2)。

(3)附件材料(课程证书、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2.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

(1)在《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报《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本科教育(含继续教育)、独立学院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分开汇总,分别报送。

上述所有材料须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牛皮纸袋外面。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逾期不受理,学校不受理未经单位推荐个人申报的材料。

本科教育(含继续教育)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李婧,88872218,18692790808,邮箱jyk211@126.com。

研究生教育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105室,联系人:王晓笛,88872219,18973111264,邮箱22360973@qq.com。

独立学院本科教育申报材料先报树达学院教务办,由树达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刘晗,88644060,14789869194,邮箱362268692@qq.com。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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