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2021-2022学年度教师教学优秀奖评审结果揭晓。根据校行发教务字[2016]75号《湖南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例(修订稿)》,在本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之前,全校教职工对评审结果若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话8872120)反映,电子邮箱:17110550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公示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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