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年02月09日 16:00浏览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上学期期末及本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全校全日制本科生本学期第一、二周集中组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第三周(2月27日)起开始课程教学。未在一、二周完成考核的课程,各学院须在规定期限内,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完成考核组织工作。

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发教务字〔2018〕39号)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考核时间:主修学位课程考核时间为2月15日-3月5日,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考核时间为3月6-10日。

2.全校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时量以卷面为准)

考试课程(年级)

2月15日上午9:00

军事理论与训练(开卷)(2022级)

2月15日下午15:00

心理学(2021级部分师范类)

2月16日上午9:00

大学英语(一)(2022级)

2月16日下午15:00

大学英语(三)(2021级)

2月17日上午9:00

德育与班级管理(2020级中职)

2月17日下午15: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2级文)

2月20日上午9:00

教师语言与演讲(2020级、2021级部分师范类)

2月20日下午15: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0级文)

2月21日上午9:00

思想道德与法治(开卷)(2022级理)

2月21日下午15:0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020级文)

2月22日上午9: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1级文)

2月22日下午15:00

大学语文(2022级文)

2月23日上午9:00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020级、2021级部分师范类)

2月23日下午15:00

高等数学(一)(2022级)

2月24日上午9:00

学校教育学(2020级中职)

3.2022级《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定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26日两天半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以下发的准考证为准。

请各学院2月14日上午8:30-11:30到至善楼314保密室领取公共课程考卷及《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准考证。

4.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学院在规定考核时间段内合理安排;为避免主、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冲突,各学院不要在辅修课程考核期间安排主修专业课程考核。

5.来华留学生的公共必修课期末考核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

6.参加上学期重修、补修的课程考核按教学计划跟班进行,不另行安排。单独开设的公共必修课重修(补修)班,课程考核由开课学院组织。

7.确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按期参加期末考核的(重修、辅修课程除外),应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缓考,并上传佐证材料,获学校批准后可延期参加课程考核。

二、排考与组考

1.各学院根据专业课教学工作进度,结合学校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本学院课程期末考核,于2023年2月1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排考工作,并将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及《期末组考工作责任书》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2.各学院须将2022级《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列入本院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并且每个机房至少安排1名(60人以上派2名)本院老师监考,负责学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检查、考场秩序维护和签到等监考工作(学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机房对号入座)。

3.合理安排考生座位,确保对号入座,并要求学生认真签到。

4.加强监考人员的管理,组织监考人员学习《湖南师范大学监考员职责》,强调监考纪律。非我校在职教职员工的,不得承担监考工作。学院领导要加强本单位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5.公共必修课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向相应开课学院做好考卷的移交。试卷移交时,应将试卷放入专用试卷袋(《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自留,原件随考卷交开课学院),经交接双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密封。试卷移交手续应做到材料清楚,签字到位,相关材料留档备查。

三、阅卷、登分与试卷分析

1.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完成试卷评阅、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工作。教务管理系统3月11日23:00关闭主修模块成绩录入权限,3月17日23:00关闭辅修模块成绩录入权限。逾期未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的,将进行全校通报。

2.课程考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课程补考,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须及时向师生公布课程考核工作安排,成立期末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组织考试,确保试卷安全与保密,做好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的考务相关业务培训,布置落实组考工作。

2.加强诚信教育,召开学生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湖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考核违规处理办法》,通过悬挂横幅和使用宣传栏或电子屏,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树立优良考风。

教务处

2023年2月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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