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年02月18日 10:31浏览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的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安排

(一)选课对象、方式

本次选课面向所有在校本科学生(含最长学习年限内尚未毕业学生),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教务系统自主进行网上选课,选课网址为http://jwglnew.hunnu.edu.cn。

选课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不得委托他人代选,因代选所造成的问题由本人自行承担。未通过教务系统选课而自行修读课程的,不予认可课程成绩和学分。

(二)系统选、退课时间

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于同时间段并行选课,且根据学生所在年级依次进行,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1。选课期间,学生自主进行选、退课操作,且本人应在“已选课程”中确认选、退课操作是否生效。选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允许申请退课。具体选、退课时间如下:

1.正常选课

(1)2019级、最长学习年限内尚未毕业的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2月19日(周日)12:00;

(2)2020级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2月20日(周一)12:00;

(3)2021级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2月21日(周二)12:00;

(4)2022级本科生选课开始时间:2月22日(周三)12:00;

(5)所有学生选、退课统一结束时间:2月23日(周四)12:00。

2.停开课程补选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规定,若一门课程的修读人数少于15人时,原则上该课程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院教务办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正常选课结束后,请所有选课学生及时关注学院通知,如所选课程停开,需本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完成补选课程操作,补选时间为2月23日(周四)20:00-2月24日(周五)12:00,逾期不再开放选课系统。

二、选课说明

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分为线下课程和线上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在线开放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等学校相关选课政策的规定,在学院指导下认真完成选课。学生不能选修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程;不能多学期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同名或近似名称课程视作一门课程),重复课程成绩无效;线上线下同名课程同时开放时,只能二选其一。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学生需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四个课程类别中共选修8个学分。其中文科类学生须至少选修2个学分的自然科学课程,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专业的学生须至少选修2个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非艺术类学生须选修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所有学生须选修2个学分的创新创业课程。

1.线下课程

每位学生可以选修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线下课程。

2.线上课程

在已选线下课程基础上,每位学生还可以选修1门通识教育选修线上课程。每位学生所修在线开放课程学分总数不得超过通识教育课程学分总数的50%,即当前毕业要求中最多认定4个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二)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本次选课期间,师范生每人可以选修1门教师教育选修课(含线上课程)。师范生选修完成4个学分的学校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即可,其余2个学分需修读各学院安排的学科教育类选修课程。

三、注意事项

1.选课指导:请各学院积极做好选课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在相应选课时间段内完成选课。包括提前告知学生有关专业课程的排课时段,避免学习时间冲突;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学校选课通知文件,确认好教务系统已选课程的相关信息,如学分数、课程类别、课程备注、上课时间等,避免盲目抢课、选课不上课等情况。2023届预计毕业生应在本学期修完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学分,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2.开课管理:请各开课单位督促好任课老师按要求按时开课、上课。所有课程的开课时间为开学第3周(2月27日开始),上课时间为19:00-21:35(第11节-13节课),结课时间一般为本学期第13周。上课前,授课老师应提前准备好选课学生名单,可在教务系统中“我的”栏目下进入“我的课程”,点击对应课程的“实际上课人数”后导出、打印选课学生名单。课程的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安排为准,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因故确需调课或停课的,应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调课停课管理办法》提前申请、审批。所有授课老师应加强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保障课程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3.学习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督促好选课学生按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考核。选课学生应按课程“备注”要求及时加入课程QQ群等课堂社群。线上课程的选课学生应于2月27日至3月3日期间登陆相应教学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线上学习,其中智慧树平台操作指南可参照附件2,其他课程平台操作由授课老师在课程QQ群内进行指导。

选课学生应完成全部教学环节和任务,并参加期末课程考核合格后才可认定学分。成绩评定不及格者,不予补考、重修;成绩记录如实记入学生总成绩单,不得更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最终认定的修读学分类别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选定的“课程类别”为准,不得随意变更。其中,线上课程的选课学生应加强在线学习规范意识与诚信教育,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课程成绩,并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考核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4.问题处理: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选课期间的问题反馈、政策答疑等工作。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3。学院教务办负责人和学习委员可以实名加入学校咨询QQ群965644833、976675017。学校咨询电话:0731-88872249(系统技术故障问题),0731-88872247(通识教育选修课咨询),0731-88872923(教师教育选修课咨询)。

附件: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选课的通知·处发〔2023〕3号.zip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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